跳到主要內容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

:::
首頁 最新消息
Line

字級設定:

列印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2025/11/24花蓮縣政府地政處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徵測量助理1名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徵測量助理1名
  • 職稱:測量助理。
  • 薪資:本次進用之測量助理依行政院頒布之工友管理要點「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敘薪,原則以工餉第7級150薪點核支薪給約新臺幣3萬7,470元。前述薪給如行政院待遇調整或年度考核後之升級,依前開標準表及支給要點有關規定辦理。
  • 名額:正取1名(花蓮地政事務所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工作項目:
    1. 測量內業: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案件收件、歸檔、通知,都市計畫中心樁測設內業整理,地籍調查表、土地複丈圖、建物測量成果圖之整理歸檔、成果圖繪製、註記、影印、測量儀器之管理及觀測表冊之抄寫、統計。協助土地複丈圖、連絡圖、建物測量成果圖、成果圖之調製、圖根點、界址座標點、土地、建物面積第一次計算,地籍圖複照、複製,地段圖、地籍圖謄本繪製、及交辦之測量內業事務性等工作事項。
    2. 測量外業:實地測量作業之儀器搬運、整置、障礙物清除,量距、豎菱鏡、標竿、選點、協助埋設樁標,記簿及協助辦理地籍調查,暨其他配合測量外業事務性工作事項。
    3. 地籍圖重測部份:協助辦理地籍調查、實地測量、協助指界及其他配合地籍圖重測內外業事務性工作事項。
    4. 其他上級機關或主管交辦之地政相關工作事項。
  • 僱用資格:雇用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經測量相關科系畢業或職業訓練機關地籍測量丙級(含)以上技術士檢定考試及格。
    2. 經政府舉辦、認可之地籍測量專業訓練達六個月以上結業者
    3. 不具前二款資格但為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符合前項資格者,男性需為役畢或免服兵役。
  • 報名規定:
    1.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個人照片),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技術士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影本)、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明(影本)或工作證明等文件(無則免附)。
    2.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親送或寄達,收件地址:97050花蓮市林森路465-1號,花蓮縣政府地政處測量科收。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測量助理。
    3.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府全球資訊服務網,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 錄取後需查驗文件正本,如查明所檢附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
  • 面試時間:另外通知。
  •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17時00分止。
  • 聯絡電話:03-8332351林振源先生。
發布單位:花蓮縣政府地政處。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