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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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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專區
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專區2021/02/18地權科

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標準作業程序及執行計畫範例

內政部為使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土地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海岸一定限度內土地不得私有範圍,有一致性作法,特訂定本作業程序。由直轄 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召集有關機關考量下列因素會同劃定之:1.國家及公共安全。 2.海岸資源維護。 3.自然生態保育。 4.環境汙染防治。 5.災害防護。 6.古蹟文化維護。7.土地利用原則。 8.合理保障人民權益。 9.衡酌地形地物(例如:道路、堤防、溝渠等)。其本作業程序、執行計畫及相關範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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