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便民服務措施-簡易案件線上申辦
網址:
https://clir.land.moi.gov.tw/CAP/
近年來網際網路發展迅速,為提高行政效能及配合電子化政府推動方案,政府機關間透過網路延伸服務據點已為時勢所趨,為配合網路時代,減少民眾往返奔波,以網路代替馬路,提供線上案件申辦服務,並自98年起結合e政府服務平台電子付費機制,讓民眾不必出門,即能網路申辦地政業務及線上繳費,提昇為民服務品質及效益。
壹、受理作業時間
系統服務時間:全天24小時
受理機關作業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00,中午不休息)
週休二日及彈性例假日,停止提供服務。
貳、受理案件種類
一、簡易登記案件申辦(與戶政資料查驗)
(一) 住址變更 (二) 住址更正 (三)建物門牌整編 (四)姓名變更 (五)姓名更正 (六)出生日期更正 (七)統一編號更正
二、線上複丈案件申辦
(一) 土地鑑界 (二)土地流失勘測 (三)建物門牌勘查及登記 (四)建物基地號勘查及登記 (五)建物滅失勘查及登記 (六)未登記建築改良物申請勘測-勘查建物坐落位置 (七)未登記建築改良物申請勘測-勘查建物位置及平面圖測量
三、線上申報地價
參、作業方式
一、配合自然人憑證核發作業,民眾只要持憑自然人憑證,即可在家利用網路辦理簡易登記案件、線上複丈案件、線上申報地價。
二、各地政事務所專責人員每日定時接收網路申辦案件,將接收之案件列印成書面(client端需安裝Acrobat Reader),並依地政事務所收件流程辦理收件、配件作業。
三、地政事務所審查人員利用戶役政電子閘門系統及各縣市之戶役政連接介面程式,查詢設籍本直轄市、縣市轄區或其他直轄市、縣市之民眾相關戶籍資料,辦理審查作業。
四、經核准登記之案件,依登記處理流程辦理登錄、校對作業;線上複丈案件則於線上繳費後依規定辦理外業作業、成果整理暨檢查、歸檔等作業,惟建物門牌、建物基地號及建物滅失勘查及登記、未登記建築改良物申請勘測-勘查建物坐落位置與勘查建物位置及平面圖測量,涉及辦理標示變更勘查及登記,除應檢附之申請書及位置圖說可經由系統網際網路傳送外,申請人應將相關權利證明文件親送或郵寄到地政事務所或勘查時交付測量人員。
五、各地政事務所專責人員應依案件處理情形(待辦、辦理中、撤銷、完成、補正或駁回),修改
系統案件辦理情形內容,並於案件辦理完竣後自動發送mail通知民眾案件辦理情形。
六、民眾於線上辦理撤銷案件,必須為申請者本人以自然人憑證辦理,不允許做部分撤銷,僅受理全案撤銷。
七、民眾辦理退費時,須親至受理機關辦理退費申請,本系統無法受理網路退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