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進階搜尋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組織架構
業務簡介
表格下載
檔案下載
地政處業務專區
資訊公開暨防詐騙宣導專區
性別專區
活動花絮
常見問答
便民服務措施
地政處業務辦理流程
預告統計資料發佈時間表
:::
首頁
土地登記專區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土地登記專區
土地登記專區
2026/08/07
地籍科
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共有土地,其他應有 部分為數人公同共有時,他公同共有人之一無須經全體公 同共有人同意,得單獨行使優先購買權。
相關附件
下載
內政部115.8.4台內地1150262580號函.pdf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