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

:::
首頁 土地登記專區
Line

字級設定:

列印
土地登記專區
土地登記專區2024/03/14地籍科

有關私法人經內政部許可買受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建物,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返還原出賣人,與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第3項所列各種情形不符,仍需受5年不得移轉之限制

回列表